投訴聖經大行動新聞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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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5月 16日

 

新聞稿 (請即發佈)

 

投訴《聖經》不雅的網站懷疑遭人刑事干擾

投訴《聖經》不雅的網站懷疑遭人刑事干擾, 五月十六日約上午十一時開始有人用程式自動不斷於我們網站發出投訴信,初部估計這程式企圖於我們網站發出的電郵達數千封,企圖影響本網的公信力。可幸這數量遠遠超過 伺服器能夠負荷的數量,沒有全數到達影視處。經影視處覆核,到五月十六日4時45分為止, 只收到1406封。

 

為了安全起見, 本網已於下午 3時30 分關閉發信功能。我們建議影視處可以不理會由 五月十六日約上午十一時至下午三時經本網發出的投訴信。現呼籲在這段時間內經本網發出投訴信的市民重新自行寄出投訴信。同時亦呼籲各 位市民如果認為聖經不雅,可以參考本網的投訴信樣本,自行將投訴信件寄出到影視處電郵[email protected]

 

我們已掌握惡意破壞者的IP,不排除會到警署報案,嚴拿妨礙言論自由的 不法之徒。投訴《聖經》的發起人強烈譴責此等卑鄙行為,並對有可能被滋擾的人表示深切的慰問。本網亦呼籲這位朋友應從合法途徑表達意見,不要以身試法。

 

我們重申,《聖經》內含有對亂倫有露骨的性描述,亦載有極度暴力和血腥的情節,並不適宜向未滿十八歲人士發佈和傳閱。

 

明光社總幹事辯稱,《聖經》只是記載歷史事實,不是鼓吹亂倫和血腥,但早前淫褻及不雅審裁員張民炳在「城市論壇」及較早前的媒體報道,均指出只要刊物含有不雅成份,即使是片言隻語,整本刊物也應被評為第二類別。而且,聖經記載的是否歷史事實仍然很具爭議性,本網「聖經神話的前身」就提出了聖經神話源自米索不達米亞一帶的古代神話的論証。即使《聖經》記載的是歷史事實,這也並非抗辯理由。古代的性文物也極具歷史價值,它們本身就是第一手的歷史資料,然而,根據審裁處以往的判例,性文物同樣屬於第二級,公開展示這類物品亦屬違法。

 

此外,電影「黑太陽731」講述日本侵華事件也是改編自真人真事,但由於太血腥暴力,仍然被評定為三級,只准十八歲以上人士觀看。

 

由此可見,審裁處判別一件物品/刊物是否不雅,並非取決於它是否含有歷史價值,而是觀乎社會大眾對其內容的接受程度。《聖經》內有關女兒迷姦父親以延續後代、父親讓客人強姦自己的處女女兒等等情節,根本就是有違人倫,是現今社會絕不能容忍的,超越了社會可接受的道德底線,因此《聖經》應被列為二級不雅類別。

 

更何況聖經經常不受限制地對任何年齡人仕發放,甚至在各教會中、小學成為教材,在佈道會等派發聖經亦並不罕見,兒童極易得到,情況和其他書籍極不相同,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審裁處指引,裁定公開展示的事物是否不雅時須考慮其發布對象、擬發布對象或相當可能發布的對象是那些人,或是那一類別或年齡組別的人 (香港法律390章10條) 。聖經和其他印刷品之不同,明顯之至。

 

對於有指本網行動「幼稚、無聊,企圖淡化中大事件,想轉移視線。」,首先我們必須嚴正澄清,是次行動發起人與中大學生報絕無關係,亦不認識學生報編輯,更不是因 不滿淫審處對中大報裁決而發起是次行動。請有關學者不要對是次行動作出不存在的指控,亦不要對數百個投訴的市民作人身攻擊。

 

我們會堅持繼續投訴《聖經》不雅的行動,絕對不會對惡意破壞的份子屈服!


投訴《聖經》發起人:
奧 賣葛 (令人戰慄的聖經網主)
酒樓部長@3talk.christianity 
EvilLynx
諸神黃昏
Gesus 
H.T. Leung
Yeung (http://hk.geocities.com/anti_ark/)
sinintheworld (anti_christ · 反基地 )
William Yim 
抽刀斷水(離教者之家) 
羅迪亞 (為何我們不是基督徒?)
HardCore 
理智再臨者(反基督帝國)及(為何我們不是基督徒?)
Amb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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